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肯承担时,交通鉴定通常由委托人承担。事故司在事故处理中,费保鉴定等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范围,肯承而是交通鉴定依据“谁主张、谁负担”原则,事故司由提出鉴定请求的费保受害人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一、肯承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肯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肯承担合理,交通鉴定委托人自己先垫付。事故司
1.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费保因鉴定、肯承勘验、交通鉴定翻译、事故司评估等发生的费保费用,通常不属于保险公司直接承担的范围。
2.这些费用应当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即受害人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
这意味着,如果需要进行交通事故鉴定,并产生了相应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应由提出鉴定请求的受害人自行承担,而不是由保险公司来支付。
二、交强险不承担哪些费用
律师在线提醒您,交强险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赔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以下损失和费用: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这包括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以及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自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的车辆或其他财产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交强险不会对此进行赔偿。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以及其他与事故处理相关的费用,交强险也不会对此进行赔偿。

三、交强险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中,保险公司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如果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将不会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同样不会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交强险也不会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恶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