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签字后,事故书签如果发现内容有误,认定当事人有权提出复核,复议而不是事故书签复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认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议以纠正可能的事故书签不当之处。
一、认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可以复议吗
面对已签字确认的复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若后续发现其内容存在问题,事故书签是认定有权提出复核的,而不是复议复议。
1.根据规定,事故书签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时,认定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在确认责任认定后,仍有机会对可能存在的不当之处进行纠正。
二、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1.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故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及调查程序进行全面审查。
2.审查过程中,会重点考察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以及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为确保公正,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但在必要时,也可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意见。这一流程为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提供了明确且具体的操作指南。

三、公安机关复核结论有哪些?
律师在线提醒您,经过复核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复核结论。
1.若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若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且调查程序合法,则将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3.复核结论作出后,将当场宣布或采取其他法定形式送达当事人。这些结论的设定,既体现了对交通事故认定的严谨态度,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