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诉讼案件,交通受害人可在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起诉。诉讼诉若选择被告所在地,案件则为被告户籍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可起若为侵权行为地,交通则是诉讼诉事故发生地法院。
一、案件交通诉讼案件可以在哪起诉
交通诉讼案件,可起受害人的交通确可以在被告一方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
1.当交通事故引发诉讼时,诉讼诉由于这是案件因另一方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因此应由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可起这里的交通管辖法院主要有两类:
(1)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就是诉讼诉侵权责任人的所在地,通常指交警在事故认定中的案件主要责任人所在地。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愿意赔付或赔付不到位,受害人可以选择在此类法院提起诉讼。
(2)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这不仅仅指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还包括纠纷的发生地。在交通事故中,这可以认定为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双方约定赔付但未达成的人民法院。
2.在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无果后,受害人需要按照法律的严格规定,向当地或被告人一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记,不可向法律规定之外的其他机构提起诉讼,这样的诉求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在提起诉讼时,受害人必须注意证据的收集和真实性,律师在线提醒,包括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赔付证明等,这些都应提交给法院,由法官进行认定。
二、交通事故起诉的法院选择
关于交通事故起诉的法院选择,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受害人应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